作者:余安平 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
来源: 尚格法律人(falvren888)
作者公众号:redfoxzhuof(redfoxzhuof)
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接受法律咨询成千上万。我并不要求咨询一定要收费,律师更应该把咨询看成接案。但有些咨询让人很不愉快,直接想拒绝。
01
座机电话咨询
用座机电话甚至网络电话咨询律师,给律师的感觉是手机电话费也付不起,这种人岂能是律师的客户?你既然不是律师的客户,律师当然有拒绝心理,或者推荐你去法律援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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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意真名咨询
一些客人喜欢用花名咨询,给律师的感觉是不想让你知道我是谁。既然你不愿意让律师直到你是谁,律师何必牺牲自己的时间与精力为你提供服务特别是免费服务?只有尊重律师的人才能获得律师的尊重。微信用网名的,至少要告知你的真名吧?2、不愿意真名咨询03
不问场合电话咨询
那些在午休时间打电话咨询的,在凌晨电话咨询的,在半夜电哈咨询的,除非你是律师的亲朋好友或亲戚同学,这种不问场合电话咨询的方式必然让人反感。一旦让律师反感,你让律师如何愿意给你提供咨询服务?
04
频繁电话咨询
律师许多场合例如办案期间不适合接电话,但可以用短信或微信。有些人电话不打通誓不罢休,我甚至接到一位咨询电话连续拨打5次,我直接拉黑。我回短信明确在开庭,不方便通电话,问他是哪位,他竟然不看短信频繁拨打电话。这种电话咨询完全是电话骚扰,即使我从拦截短信中发现你是某人介绍过来咨询我的,岂能让我愿意为你提供服务?律师不是摆地摊的,他有行业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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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免费咨询
律师提供一两次免费咨询情有可原,大家高兴也是举手之劳。但有些人多次咨询律师却不愿意付费,或者试图通过咨询律师免去委托律师办案。那些自以为比律师精明的,认为咨询几次律师自己就可以做律师的,还是你自己去办案吧,我对电话收徒弟没有多少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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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委托名义蹭咨询
还有人特别会精打细算,以有案件要委托律师为由蹭咨询特别是案件分析咨询。我的态度很简单,先开价,你能接受我就提供咨询,不能接受另找高明。律师帮你分析案情,你也应该有委托的意向才行,而不是让律师写个诉状或者法律意见书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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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律师敏感事务
曾有人问律师如何上访、如何投诉某人府、如何举报某律师。我明确自己只办理法律案件特别是刑事案件,其他案件没有兴趣,我可以介绍他网络搜索维权律师。在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眼中,只有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或受害人(被害人家属)才是我们的服务对象,刑事法律风险预防更多是针对企业。当然不排除有其他人提供这些服务,他们可以选择那些愿意服务的律师。
律师提供咨询服务特别是免费咨询服务,既是一种社会公益也是一种民间普法,律师应该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举手之劳不予拒绝。但有些法律咨询让人容易反感,他们忽视了律师不仅有法律的理性更有人性,这才是完整的法律人。对于从法十年甚至十几年、二三十年的资深法律人而言,早就不存在通过咨询服务练手的需要,咨询他们就应该是解决问题。
作者简介:余安平,广东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惠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刑事部秘书长、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律师学院教师团讲师。联系电话:13725087936,
电子邮箱:redfoxzhuof@126.com,新浪博客一梭烟雨-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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