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怕被强制执行,我和老婆假离婚在厦门买房!前后花了几十万,现在却让我搬走房子归她
文/七月
偶像剧中经常会有
假结婚的剧情
事实上
为拆迁补偿、移民、孩子上户…
在现实生活中假结婚现象
也不在少数
不过鱼帮主近期在论坛
却看到一个不同以往的
假离婚理由
鱼友@来风了
我们结婚8年,4年前开始计划厦门买房,因为我有法院的强制执行怕被执行走,所以4年前就办了假离婚(办了离婚手续)用她的名字在厦门买了。当时钱不够,我不同意,但是她说两个人分工,我负责家里的一切和2个孩子的一切,她的钱存起来厦门买房和房贷,然后就这样存钱于去年买了房。
我们从14年结婚起,孩子生病十几万也都是我出的,家里一切都是我出,时不时她也会找我要零花钱,家里和小孩的开支她加起来都没有出2000块,我前前后后花了几十万。
现在两个人真的过不下去了,她说厦门房子是她的钱买的,让我搬走,孩子一人一个,我说那不是这样算的,说好的一人负责开支一人负责房子,那怎么能说房子我没份呢?就算是真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和你的生活开支,你总要给我吧?更别说两个孩子还都是我妈妈带了6.7年,几个月大开始就是我妈妈带了,请个保姆一个月还得几千呢。不能不讲道理啊,夫妻一场,好聚好散吧。
我说这么多年,2个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上小学了,奶粉尿布教育兴趣班,加起来也不止10万了吧,更不要说这两年孩子看病花了十几万也是我一个人出的,还有带孩子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呢?
给我10万一点也不过分吧?房子归你,孩子一人一个。她也不肯,让我去法院起诉,还骂我无赖无耻。我赚得钱也不多,这么多年全花在家里和孩子身上了,真去起诉感觉又不好,该怎么办呢?
现实中,部分夫妻通过协议或判决离婚
将财产转移或分割到债务人配偶名下
甚至有些夫妻离婚不离家
当法院的执行依据认定
债务仅夫妻一方承担后
举债一方虽被强制执行
但往往并无财产
受让了财产的配偶却并非被执行人
此类假离婚为花式逃债
有些夫妻通过假离婚恶意规避法律
逃避债务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孰不知
婚招容易变昏招啊
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认定
离婚是夫妻之间的正当权利,目前,对于审查离婚是否属于恶意逃避债务并无统一的执行标准和尺度,个案会具有特殊性。分清夫妻双方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至关重要,这是处理借夫妻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关键。
如果夫妻双方确系因感情确已破裂而离婚,其财产分割不在本文所述。假离婚、债务人一方放弃债权,这是债务案件当事人经常惯用的逃避债务的方法。对法院来说首先要分清双方当事人是否是真离婚,什么情况下离婚,什么原因离婚,平素关系如何等等。判断夫妻双方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要从多方面调查。
(一)询问申请执行人。一般来说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有着密切的联系,他比较了解被执行人的婚姻状况及家庭财产情况,是人民法院判断被执行人是否是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重要线索。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有利害关系,对其提供的信息,执行人员应当慎重对待,结合其它信息综合分析。
(二)询问基层群众组织。居委会、村委会是群众基层性组织,他们最了解被执行人的婚姻状况、财产情况,且他们一般与被执行人无利害关系,提供的信息比较真实,是人民法院判断被执行人是否是借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重要依靠力量。
(三)被执行人所在单位。
(四)被执行人的邻居。
(五)被执行人的亲友等等。
还有一些情况也是判断是否恶意逃债的思路,譬如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仍然同居生活、仍然以夫妻名义对外生活或举债、财产分割过户后但实际由被执行人居住等。这类情形一般也不得阻却强制执行。
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处理方法
(一) 强制与教育相结合。对于执行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执行人员应采取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执行人员首先应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指出法院认定其为假离婚的事实依据,以及借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
借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原因复杂:
有的是懂得一些法律知识,但对法律知识理解片面;
有的是听信行家的指点;
有的是目睹身边有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成功的实例而效仿等等。
所以执行人员应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部分被执行人通过执行人员的思想工作,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对于少数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经执行人员多次教育仍拒不履行义务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六项之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二)迳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于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迳行对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对于为逃避债务夫妻双方在离婚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将夫妻共同债务转移给无债务的一方,人民法院可否对其转移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问题。
另外,大家一定要记住,生活是生活,法律是法律,生活里的这类纠纷得不到法院支持,因为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说法,离婚就是离婚。
《婚姻法》明确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者,应准予离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履行了相关程序,办理的一切离婚手续都具备法律效力。就算夫妻签署了假离婚的协议,法院也不会采纳,因为这样的协议无法获得法定认可,不具备法律效力。
关于假离婚的那些事儿
现在很多城市为了避免假离婚买房的问题,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以此来扼制假离婚买房现象的发生。例如南京市就在2020年7月23日凌晨0时24分,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对于离婚买房的问题,做了以下规定:
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1、在夫妻自离异之日起2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可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
2、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
3、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商品住房及以上的,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另外,夫妻离婚也并不是想离婚就可以离婚的,以下六个条件是不允许离婚的: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重大过错:
(1)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夫妻感情未破裂。
5、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
要求离婚的两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双方必须可以为自己的决定负责。
6、被逼迫或者胁迫离婚。
在离婚的过程中必须是双方自愿离婚的,如果其中有逼迫胁迫问题存在,法院是不允许离婚的。
很多人是通过假离婚进行买房,在取得买房资格之后,并且已经购买好房子,房贷已经下来。那么之后多久可以复婚呢?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所以法律上对于夫妻双方什么时候可以复婚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夫妻双方都同意的话,那么随时都有权利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如果是当初是为了办理房贷而进行离婚的话,那么房贷下来之后就可以进行复婚。
2、但是需要主要,假离婚买房是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的。假离婚买房,一般是其中一个人用自己单身的名义买首套房。所以可能会造成另外一方人财两空的情况。因为在现实当中,很多人假离婚买房,结果弄假成真。并且在离婚的时候,还约定了把房产归属一方所有,结果另一方人财两空。
所以以假离婚的方式来规避购房政策甚至用来恶意规避法律,对于夫妻中没有房产的一方存在重大的法律风险,所以假离婚买房需要谨慎而行。
现实生活中,我们永远不要试图钻法律的空子,否则,有可能会适得其反。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新朋友「鱼帮主」。现在,鱼帮主为鱼友们带来一个全新的升级栏目【厦门生活通】。本栏目汇集厦门生活的方方面面,吃喝玩乐,衣食住行样样通。涵盖教育办事、疫情防控、交通出行、楼市房产、生育办事、餐饮游玩等多方面信息,致力成为你在厦门生活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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