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期
眼下,由吴秀波、姚晨主演的《离婚律师》正在各大卫视热播,两位主演在剧中的演技获得了观众的一致认可,但略显离谱的剧情却引来不少专业律师的质疑。不专业、不严谨成为了不少法律人吐槽的焦点。
相反的是,年轻的法科学子似乎对《离婚律师》中这种都市律师生活津津乐道,充满向往。仿佛他们所期待也愿意进入的律师行业就是这般的光鲜亮丽。但现实就是残酷的,律师行业里的大部分人早就与风光、高薪这些词语无关,很多从业者甚至已成为城市中的低收入和无保障阶层。
内地其实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律政剧,但描述情法冲突的法律片却不少。《秋菊打官司》、《马背上的法庭》都曾轰动一时。但在这两部电影中,几乎都看不到律师的身影,这比起《离婚律师》中律师们的锦衣玉食,似乎更符合内地多数地区的法律生态。
就算是在律师行业发达的一线城市,像姚晨扮演的罗鹂这种初出茅庐的小律师,哪有资格为律所打赢了官司被众多同事羡艳?且不说只有极少数的律所才有细致的分工合作,多数律师都是手握独立案源单干。就说那些个从大学刚毕业出来的年轻律师,前两年基本还都在体会师父的谆谆教导吧。
通过司法考试是成为一名律师的基础,在这之后是历时一年的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期满合格后,才可以拿到律师职业资格证。在这一年的实习期中,刚刚通过司法考试的年轻人们,马上要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因为在实习期间,实习律师们的收入是由律师事务所看着给的。
一位网名是新小律师的网友公布了自己实习期间的真实经历:司法考试后,我的第一份工作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前台接待,每月工资250元。而几年前,即使是在江浙等发达地区,实习律师们的月收入也只有900元左右,近几年有所提高也不过是千余块钱。
王宏斌是西安的一位律师,2001年跨入律师业大门,实习期所有收入加起来一个月也就赚1000多元。家在本地的还好说,吃和住还可以靠父母。有的家在外地的,租个五六平米的鸽子楼,每月就要花费七八百,剩下的钱也就够填饱肚子了。
熬过艰难的实习期后,就成为一名新律师,更大的困难也随之而来——去哪儿找案源。
据新华社的一篇报道,小林是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工作3年的时间里,他接到的案子只有十几件。美国有句话叫法官老的好,律师少的俏,但在中国,普通人却只相信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当事人都愿意找老律师办案子,因为他们社会经历丰富,关系广泛。而新律师因为没有实战经验,所以很难取得当事人的信任。
几年前,内地首次针对律师生存状态的问卷调查显示,42%的律师一年办理诉讼案件的数量不足10件,62%的律师一年办理的非诉讼案件的数量不足5件;从业3年左右的律师平均年工资在三四万元左右,除去办案成本后,收入只够糊口。而且,还有一些新律师由于找不到案源,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没有任何收入的。
其实就算是入行已久,有些律师也无法摆脱经济压力。2007年底,陕西宝鸡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小白自杀,轰动一时。小白就属于那种典型的不成功律师,从业六、七年了,没混出个头三脑四,却渐渐陷入了恶性循环:难于接到案子——接到也打不赢——没人再愿委托——案子更难接,他自己也慢慢对这个职业没有了信心。小白的朋友说:小白似乎也没有和别人说过他的这些无奈,但性格却慢慢变了很多,以至于后来生活窘迫,到处借钱,再后来又参赌,才一步一步滑进了人生的陷阱。
这种长期生存在温饱线上的现实,也就导致了大多数律师的生活根本不可能像《离婚律师》电视剧中展现的那样光鲜亮丽。只不过很多法科学生选择性的看不到,观众总爱将自己替换成剧中的成功者,而不是去剧中寻找负能量。
有一个三五八定律在律师圈子中广为流传:三年饿死,五年饿不死也撑不着,八年撑死。
然而现实却是残酷的,在现在的司法环境和社会环境下,一个青年律师,至少需要五年才可以勉强养活自己,而在这五年内,基本上是在挨饿,在挨饿的过程中,有很多年轻人坚守不住了,纷纷放弃或者转行。
即使坚持下来,不同人的境遇也会大不相同。同时起步的律师,几年后收入差十几倍,太正常了。专业知识、社交能力、办案水平和性格,都决定了一个年轻律师能否在这个竞争激烈的行业立足。
而且,与其他法律片一样,《离婚律师》也没法将律师们真实而复杂的公共关系学带入剧场。因为律师这一行是靠自身的资源挣钱,法律知识、个人能力以及人脉都掌握在自己手中,所以律师和律所之间的关系较为松散。很多律师和律所之间甚至没有签订合同,本质上就是个体户。
这种现实就决定了,律师生存环境的恶劣,除了在公检法人员面前低人一等,还需要经营与当事人的关系,需要脸厚心黑。
所谓经营当事人的关系,是指因当事人一般不懂法律,想接到案子,律师就得把案子从法律角度分析得复杂无比,还要强调自己多次代理过这样的案子,有经验有能力。
接下案子后,还要会控制案子的进度,要让当事人觉得律师的确在辛苦办案,勉强换得当事人信任,才可以顺利拿到案子判结之后的代理费,才有希望这个当事人成为自己下一个案件的介绍人,引来回头客。
有时候,处理不好和当事人的关系,当事人一旦到司法局或者律协投诉一下,在圈内就传开了,那律师的生意就更不好做了。
这些生存艰难的小律师如此,那么那些成功律师就足够风光了么?恐怕也并非如此。作家慕容雪村就在他的小说《原谅我红尘颠倒》刻画了这样的成功律师。男主角律师所在的事务所的合伙人们个个都是蒙、乖、装的一流高手,蒙是指蒙骗当事人;乖是指在法官面前装孙子扮乖,拿金钱和美色来讨好孝敬爷爷;装是指在社会大众面前装扮成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斗士。
在整部小说中,隐现着这样一个食物链:法官——检察官——公安——律师——当事人,在前三者面前,律师和当事人是猎物,而在律师面前,当事人则是猎物。猎人与猎物之间便俨然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社会丛林,谁要想在这丛林中生存,谁就必须练就一身坚硬的鳞甲。在这里没有温情脉脉的道德情感,只有严峻冷酷适者生存丛林法则。而其中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还体现在,这些年一旦倒掉一个法官,往往还会牵出不少的涉案律师。
磨平自身个性,放弃做人原则,玷污内心的冰清玉洁,泯灭良心和道德,这似乎就是慕容雪村要说的在现实司法环境下很多律师成长的定义。残酷的社会和异化的规则使得人不能成为人或者难以成为人,这就是每一个步入律师行业的人最残酷的成长。
中国观众期待律政剧,这是个赤裸裸的现实。《离婚律师》被不少观众吐槽的一点就是缺少庭审戏,不过要是真拍了内地法庭的庭审,估计很多观众更要抓狂了。
法律学者王琳每年都会对自己法学院的新生做同一个调查:要求法学院的新生介绍自己为何选择法律。最常态化的答案有两个:一个父母之命不得不从;二是受律政剧影响怀抱法律理想。后一个答案里的律政剧,早些年间都来自TVB,比如《法网柔情》,《壹号皇庭》。后来就有了美剧《艾米律师》、《以法之名》以及《波士顿法律》等。
这些因TVB和CBS而进入法科学堂的孩子,太过轻信与理想化。TVB或CBS的律政剧好看,首先是因为他们所处的法律环境,给了律师们一个充分展现辩论技巧的舞台。在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多奉行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律师是法庭的绝对主角。
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更接近于大陆法系。相比较要刻板得多,大陆法系的庭审被认为是纠问式的,法官需要通过听取双方意见从而寻找真相、确定法律的适用,当法官有不解之处,可以随时打断双方的陈述进行询问。在大陆法系里,法官才是庭审中唯一的主角,掌控着整个的庭审流程,让律师说什么,律师才能说。
中国没有陪审团制度,等于律师无处辩驳,激烈的交锋就不存在了。中国的法庭上,就是律师照着念一堆文书,法官也念一些东西,不会有大篇幅的法律条文背诵,都会说现在请翻到第几页第几条,这一条是这么写的。
中国也有电视台曾雄心勃勃开设过庭审直播栏目,其结果都是夭折。《全民目击》据说要实现中国内地律政剧的突破,导演挺无畏地让检察官郭富城和辩方律师余男在法庭上走来走去,不断地向观众耍帅,向证人施压,向法官煽情。这在真实的庭审中,不管是律师还是检察官,恐怕早就被法警带出去了。
而其他大陆法系国家也多是如此。王琳说:我曾给学生们放过德国法庭的真实庭审纪录片,起初学生们兴趣盎然,放映不到十分钟课堂上就睡倒了一大片。韩国也属于大陆法系,尽管韩剧产业如此发达,律师题材却少之又少。即便将范围扩展到电影领域,能拿得出手律师戏的也仅有成为今年口碑之作、由宋康昊主演、改编自真实事件的《辩护人》。
《离婚律师》的导演杨文军认为,中国没有律政剧的土壤,在拍摄《离婚律师》之前,对这部剧的定位就已经非常清晰:这肯定不是一部律政戏,因为碰法律的东西是很危险的事情,这个尺度太窄了。律师只是作个引子,我们是做社会话题、做情感、做故事,所以叫离婚律师,不叫律师离婚,点还是在律师上,拿这俩人的身份谈几个案子。
所以,那些对对律师行业怀有憧憬和期待的年轻人总是要认清行业的现实。中国律师生存状况目前是两极分化,做得好的律师每年收入可达上百万甚至上千万,而做得差的律师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有些律师因为没有接到案件而又要向律所交纳保险和管理费等,工资竟为负数。律师行业甚至已经形成了倒丁字形结构,高收入者处于顶端,为极少数,有70%以上的律师生活艰难。
而现实也给出了最有力的证明,越来越少的法科学生最终选择去做律师。中山大学法学院对本科生做的一项调查表明,有35%的人志愿成为律师,而到毕业时,真正去律所工作的学生却是少之又少。中大法学院的2006届本科毕业生有200人,只有一人与律所正式签约。而那些步入律师行业的人中,很多人不久便转考公务员或从事其他职业,坚持下来的少之又少。
前些年,人们还觉得律师挺神秘挺体面的,到现在,人们看到律师,已经司空见惯,混得不好的,比民工强不到哪里去,小律师,何谈社会地位,又何谈职业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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