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
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85人,同比上升3.6%。不捕306人,同比上升24.9%,不捕率30.9%,同比增加3.8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1702人(含附条件不起诉后又起诉),同比上升11.8%;决定不起诉236人,同比上升26.2%,不起诉率12.2%,同比增加1.2个百分点。
起诉人数最多的五个罪名是:危险驾驶罪372人,诈骗罪230人,盗窃罪150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99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84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913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0%以上;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1041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85%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5%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16件,同比下降75.4%,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3件,占监督数的81.3%,同比增加59.7个百分点。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3件次,同比上升109.1%;已纠正4件次,监督采纳率17.4%。
3.刑事抗诉。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4件,同比上升33.3%;法院同期审结3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1件,占审结总数的33.3%。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件次,去年同期0件次;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3件次(含积存)。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5人,同比上升1400%;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24人,同比上升242.9%;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3件,去年同期0件。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3人,同比上升200%。
二
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1件,同比上升90.6%。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去年同期0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
(三)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16件,同比上升45.5%,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4件,同比上升40%。
三
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3件,同比上升225%。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件,去年同期0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
(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件。
四
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立案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0件,同比上升71.4%。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10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50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29件,同比上升45%。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件,同比持平。
五
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8人,同比上升100%;不捕20人,不捕率41.7%,同比下降4.5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10.8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4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34人,同比上升70%,不起诉18人,不起诉率34.6%,同比下降8.2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22.4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8人,同比上升100%,占审结数的14%,同比增加2.6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61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巡讲3次,同比下降50%。
六
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766件,同比下降9.9%。其中受理重复信访324件,占信访总量的42.3%。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司法救助5件,同比上升400%,发放救助金11万,同比下降63.4%。
七
其他重点工作主要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工作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23人,决定起诉12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起诉1人(含积存)。
(二)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10人,起诉4人。
八
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679件,同比上升10.6%。其中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18件,占2.7%;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661件,占97.3%。办理的案件涵盖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诉讼监督、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等主要检察业务。
2022年1至3月,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人次,同比上升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