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监护令
让缺席的爱回家!
正处花季的少年少女
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
是法律意识淡薄?
还是家庭教育缺位?
近日
思明法院公开宣判一起
欺凌未成年人的案件
并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
这也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
厦门市发出的首份督促监护令
在这起欺凌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承办法官调查发现,涉案未成年人均系初中辍学,脱离父母监管来厦务工。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自我约束、控制能力差,加上监护人对其管教不严、监护缺位,致使涉案未成年人缺乏关爱和陪伴,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涉案的4名被告人中有3名是未成年人,而其余10名侵害者案发时年龄仅12-15周岁,均未达刑事责任年龄。
为了教育、感化、挽救涉案未成年人,宣判后,思明法院举行了一场特殊的训诫会,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详细解释他们的违法行为,深入剖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及应当吸取的教训,针对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的问题进行训诫,并集中宣告送达了十三份督促监护令。
督促监护令要求,监护人要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交流,及时掌握其思想、交友和日常行为,帮助孩子改掉不良的生活习惯;关注未成年人的思想状态,及时干预不良行为,树立法律意识,培养是非观念;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加强与老师的沟通交流,形成教育合力。
督促监护令发出之后,思明法院将定期开展三访工作,即对家长进行探访、对学校进行回访、对社区进行走访,了解督促监护令的落实效果。对监护人拒不履行督促监护令要求的,依法予以训诫;对不履行监护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思明法院在办理每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让情、理、法完美融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督促监护令知识小课堂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
督促监护令是指人民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工作文书。督促监护令旨在推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一体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机制,充分发挥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管理、教育引导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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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厦门市思明区法院
编辑:叶蔚蓉 涂柯欢 校对:陈锋 责编:叶小佑
审核:翁英超
编辑:厦门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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